·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 页
新闻中心
 
公司要闻
机构动态
行业资讯
监管动态
政策法规
 
 
话说名阳
 
名阳之魂
名阳之路
名阳之歌
 
 
 
信息披露
基本信息
经营资质
自营平台
互联网保险
合作保险机构
机构概况
重大事项信息
基本财务信息
安全保障
保单验真
理赔保全等客户服务
 
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2026  更新时间:2018-05-0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19号

各保监局、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

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促进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请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到当地保监局申请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2018年4月27日

新闻中心 | 名阳家园 | 保险超市 | 服务中心 | 人才招聘
版权所有(C)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1002000265号 备案号: 冀ICP备15002037号
传真:0311-89178208 电话:0311-89178208 邮箱:myins@mingyanghome.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5号名阳大厦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     您是第 1092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