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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164  更新时间:2014-03-17
 

  3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国保监会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涛指出,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为民监管理念的需要,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升行业声誉的需要,是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保持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要从关系企业生存、关系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梁涛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必须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要制定和完善有关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二是必须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保险公司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公平合理制定保险合同,规范销售行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三是必须突出透明度监管。保险公司要加大对涉及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力度,监管机关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将保险服务质量评价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必须建立借力监管机制。发挥好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发挥好有关部门的协同作用,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梁涛指出,今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二是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提高投诉处理和纠纷调处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公众保险知识教育与消费者风险提示;五是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梁涛要求,各保监局、各保险机构、各保险社团组织要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3•15”期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向新阶段,迈上新台阶。

  保监会机关相关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法人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保监局、保监分局、京外法人保险公司、保险省级分公司、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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