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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2012年上半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情况报告》
作者:名阳  来源:中国保监会  浏览次数:2148  更新时间:2012-10-10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体情况
    截至2012年2季度末,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1家,同比减少37家。其中,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44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68家,保险经纪机构420家,保险公估机构319家。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125.18亿元,同比增长25.86%;总资产189.07亿元,同比增长26.84%。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94.22亿元。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84.36亿元,同比增长21.93%。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情况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307.44亿元。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229.15亿元;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78.29亿元。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业务(佣金)收入51.34亿元,同比增长31.04%。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35.51亿元;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15.83亿元。
    (二)保险经纪机构经营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86.78亿元。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54.13亿元;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26.88亿元;实现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5.77亿元。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业务收入26.51亿元,同比增长9.00%。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20.81亿元; 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2.88亿元;实现再保险业务类佣金收入0.42亿元;实现咨询费收入2.40亿元。
    (三)保险公估机构经营情况
    201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估机构实现业务收入6.51亿元,同比增长14.41%。其中,实现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6.36亿元;实现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0.04亿元;实现其他收入0.11亿元。
    三、保险中介监管上半年主要工作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上半年,保险中介监管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营销队伍职业化,探索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和专业中介规模化,继续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密切关注、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全面推进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认真研究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在认真分析现行保险营销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革形势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队伍更稳、素质更高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稳妥渐进地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改革重点是:引导公司建立以业绩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加大对公司管理失控的处罚和问责力度;提高准入门槛,实施素质改善计划,改善保险营销职业形象;督促公司为营销员提供基本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障;鼓励探索保险销售新渠道、新模式;选择条件较好、市场冲击不大、风险可控的地区进行全方位的改革试点。
    2.堵疏结合,退进并举,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引导保险中介市场规模化
    堵和退,就是通过调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限制增量。采取相应措施,逐步严格限制兼业代理机构的代理家数和业务范围,逐步减少兼业代理机构数量和市场份额,清理整顿小散乱差代理机构,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引导、推动车行、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改革。同时,鼓励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一是促进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发布《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324号),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以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693号),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
    二是提出汽车销售维修类机构代理保险专业化改革思路。通过不同方式深入调研,并多次与汽车相关行业组织、汽车相关企业座谈,研究推进大型车商企业兼业代理整体转制问题。汽车销售维修类企业对专业化改革工作态度积极,表示将整合企业保险资源,配合改革工作。在前期批复庞大汽车贸易集团设立河北盛安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指导和支持浙江、深圳、山东等地相继成立了汽车销售维修类企业独资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3月,暂停汽车相关企业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6月,暂停相关专业中介设立许可。
    三是探索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专业化改革。世界银行在2010年对我国金融监管的评估报告中,明确建议,银行成立专门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实现银保业务与银行主营业务相隔离。通过由银行或者关联方出资、银行与现有经纪或者代理公司合作等方式,实现银行代理保险专业化,能够从体制机制上根本扭转销售误导、商业贿赂等各种突出问题,实现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合法、真实、透明。上半年,广东、内蒙、西安、厦门、湖北等保监局进行了摸底调研,部分区域性商业银行显示了较高的改革热情,积极开展可行性研究并进行试点。
    四是积极推动邮政代理保险专业化改革。研究表明,通过代理模式专业化改革,一是便于整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旗下邮政公司、邮储银行等子公司资源,开展保险销售业务;二是可以利用邮政系统网点和信誉优势,实现走出去,积极开展“三农”保险,积极服务小微企业。邮政代理保险专业化改革符合国务院对邮政体制的改革精神,可以理顺体制机制,并促进邮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上半年,我们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基本达成共识,即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出资设立保险销售公司,实现保险代理业务专业化发展。
    五是促进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支持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等四家公司设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有关准备工作,向社会和行业大力宣导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泛华保险服务集团做好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设立准备工作,尽快解决其治理结构问题。
    3.严查重处,持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
    上半年,按照“严监管”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巩固深化成效,实现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2012年1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保监发〔2012〕3号),就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做出部署。几个月来,各保监局共检查22家保险法人公司的100多个机构,查阅各类凭证资料35万余份,查出违法违规套取资金5600多万元。目前,行政处罚工作正在抓紧落实,其中,15个保监局处罚了23个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和11家保险中介公司,处罚金额达300余万元。
    二是严格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要求。去年11月,向14家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要求全面采取措施整改、加强中介业务管控。今年4月,全面汇总分析了各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加强中介业务合规管控的情况,向全行业通报了结果。特别是针对人保财险公司未按规定提交整改报告违规行为在保监会外网进行了披露,得到各主要新闻媒体及社会的关注和好评。
    三是调研评估检查成效。4月以来,采取书面调研、集体座谈、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向保险总公司、保险基层机构及保监局等各个方面,广泛调研、了解、掌握检查开展以来,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强化合规经营的新做法,保监局强化中介业务监管行之有效的新措施,各区域中介市场秩序的新变化。在此基础上,着手准备相关分析报告,全面反映中介业务检查成效。总体来看,通过持续严查重处,初步遏制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普遍违法违规的态势,倒逼保险公司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中介业务管控能力,改进管理制度机制,完善信息化手段。检查数据表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的相对程度和绝对金额都在降低。
    4.密切关注市场,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按照“抓早抓小、从重从快”的原则,关注和处理保险中介领域的风险。一是调查了解保险公司以大额资金设立多家保险中介机构问题,要求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二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202号)、《关于重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监管要求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559号),重点关注个别股权激励遗留问题较多的中介机构,建立股权激励事件处置情况日报机制,防范化解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激励的风险。三是部署对涉嫌非法开展保险业务的“大爱保险集团”有关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将风险隐患大的机构和人员清理出市场。四是发布《关于关注和防范保险中介领域风险的通知》(保监厅发〔2012〕40号),关注因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发生利益纠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以及违规实施股权激励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求各保监局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强化系统内沟通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风险。五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厅发〔2012〕27号),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7号),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保险中介监管将按照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理顺保险代理与消费者、保险公司的关系,注意监管引导与市场选择相结合,采取堵疏结合、退进并举的措施,以“健康增量”逐步稀释和化解“问题存量”。总的思路是逐步推进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规范化、兼业代理专业化、专业代理规模化、营销队伍职业化。同时,继续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
    1.坚定不移、稳妥渐进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销售队伍职业化
    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颁布后,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统一行业认识,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同时,做好通知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工作,统一行业思想,避免政策误解误读,稳妥渐进地将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2.突出重点,积极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
    一是加快推动车险代理专业化。发布推进汽车保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的指导意见,一方面,限制和减少汽车销售维修类企业兼业代理准入;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车险销售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汽车相关企业整体转制,设立保险中介公司或与现有保险中介公司合作,将兼业代理网点统一纳入保险中介公司管理,在机构准入、网点设立、从业人员要求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于转制的企业将按照优先审批、简化手续的原则办理。
    二是积极推动银保专业化改革。一方面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要求银行停止开展不合要求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堵”的措施,逐步倒逼银行保险走专业化道路。另一方面,继续开展银保专业化调研和指导,积极宣传政策导向,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集团内合作、引进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专业化试点。
    三是鼓励邮政代理专业化改革。明确提出指导意见,支持邮政集团尽快开展模式重组,形成完整的保险销售服务综合平台。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对邮政代理保险进行专业化再造,实现管控责任明确、经营风险可控。
    3.监管引导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稳步促进保险中介规模化
    一是做好《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693号)发布后的政策解释等相关后续工作,统一标准。二是做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修订工作及配套文件出台。三是做好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对过期及到期未申请延续的代理机构许可证进行公告注销,并在审核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时,全面梳理3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从严把握审核标准。在2012年10月1日前依法将一批注册资本和经营管理状况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专业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四是继续鼓励和规范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做好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的申请设立材料审核和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导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保险中介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的常规监管机制。五是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形成规模化、网络化。
    4.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深入推进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规范化
    一是进一步做好今年检查工作收尾,坚持严查重处、严格追责、依法移送、及时披露、认真总结,保质按量全面完成今年检查任务。二是进一步深入了解总结市场、公司、监管等各方面的变化,全面分析,形成专门报告,全面反映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中介业务真实性,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管控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等多方面的成效。三是提前研究2013年中介业务检查工作。
    5.继续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
    继续按照“抓早抓小、从严从快”的原则,关注市场中出现的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苗头,迅速、有效地予以处置,防止风险蔓延。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提示风险。加强对保险中介领域新问题的研究和总结,提高风险监测、分析和快速应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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