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与诚信是保险代理人的灵魂,没有灵魂的保险代理人就等于没有生命力。不专业和不诚信的保险代理人,不仅会影响到他们的生存,也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信誉,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客户蒋先生3年前在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张某的推介下,买了该公司十年缴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年缴保险费1万元。在签收保险合同书时,蒋先生曾问营销员张某:“如果我中途要退保会损失吗?”张某回答说:“你放心,您中途退保的话,保险公司是按照保单现金价值退还给您,就是说按照您所交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如今,蒋先生因为某种原因执意要退保。柜员告诉蒋先生:“如果您要退保,保险公司是按照您的保单现金价值退还,您要损失1.5万元左右。”蒋先生一下子懵了,不是说按照我所交保费退的吗?怎么还要损失那么多?事后了解到,这位营销员当时是刚入司不久,在对包括现金价值在内很多条款还不了解的情况下,仓促地签下这份保险单,给自己留下不专业和不诚信的名声。 如果说不专业仅仅是无知的话,那么不诚信才是肌体中的一颗毒瘤。笔者曾问一位保险代理人关于复利的概念,她的回答让笔者大吃一惊,她说:“复利就是红利收益呈几何式增长,第二年的红利是第一年的两倍,以此类推。”按照她的“复利理论”,第一年红利假设是100元,那么15年的时间,其红利累积就高达163.84万元,如此高的收益谁不动心?这位保险代理人用这个自创的“复利理论”,也确实卖了不少保险。我想,这绝对不是某位组训辅导的结果,也不可能是她的无知,而纯粹是她的不诚信。她的误导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信誉,也是给自己职业生涯埋下一颗炸弹。前不久,她的一位客户来公司查询几年来的累积红利,查询结果让客户大失所望。客户对这意料之外的结果很不满意,这位保险代理人由于不诚信,也免不了要遭到客户的一顿数落。 很多人也都知道,国内各家保险公司推行保险代理人制度,保险营销员的收入是靠销售保险的佣金所得,与保险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实施杀鸡取卵的超短期行为,不顾职业道德,违背保险诚信原则,对客户甚至自己的亲朋好友都进行误导,千方百计地让他们签单;有的保险代理人采取弄虚作假、利益诱导、欺骗公司的手段,把本来就不符合保险代理人条件的人也拉到保险公司来,使保险公司成了某些人获取短期生活费和职业过度的场所。 要实现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就要加强保险代理人队伍建设,在严把新人入司关的同时,要不断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素质,加强保险代理人诚信教育,严肃保险营销员奖惩和追究担保人的经济责任制度,让投保人明明白白买保险、踏踏实实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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