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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人寿传家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作者:名阳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817  更新时间:2012-04-10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60周岁。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我们签发的保险单上载明。
    交费方式: 5年、10年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两项:
    基本身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指定交通工具,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去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的这段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基本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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